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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內部稽核隸屬董事會;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並於必要時立即向審計委員會、董事長報告,以落實公司治理之精神。內部稽核單位目前配置稽核主管一人,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通過;稽核主管考評、薪資報酬由董事長核定之。

內部稽核之運作

1.本公司依據證期局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訂定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及「內部控制自行評估作業程序及方法」並執行之。

2.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係依據風險評估而擬訂。

3.內部稽核作業完成後,編製稽核報告呈董事長核閱,如有發生缺失或異常事項時,即提出建議並協調單位改善,並定期追蹤改善情形。

4.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除定期呈董事長核閱外,另送審計委員查閱,稽核主管依規定列席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中報告。

5稽核室每年進行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自行評估報告之覆核,併同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提供董事會作為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